中学三年来,我已经和很多人同桌,有文雅的,淘气的,生动的,勇猛的……给我追念最深的,即是我的现任同桌——黄振。他今年13岁,高高有点瘦,五官还算规则。然而有一点白壁微瑕的,即是他的头上有一公约1厘米的疤痕,传闻他是小时候搞开玩笑不注意摔的。唉,同桌的弊端还真很多:爱上课谈话,爱打闹,爱在下课是玩的满身是灰、满头大汗的跑回来,然后胡作非为的往我身边一坐。看完我的一番阐扬,你可别感到他是一个厌恶鬼。相悖,我还爱我这个同桌,由于他有非常多的优点。同桌不但爱协助人,并且非常风趣。记得有一日放学,世界起了大雨我们十几个没带伞的同学只好聚在楼梯口,大家郁闷不已。这时候,同桌得意忘形走到同学们眼前,说:”诸位请注视了,我此刻要出一道才智题。有三个人,他们区别叫哆、唻、咪,他们在路上正走着,忽然他们三个人中有一个人摔交了,此人既不是哆,又不是唻,那是谁呢?“大家听了,没有一个人笨的说咪(Me,我的意思)跌倒了,但为了不使同桌丢体面,我们几近不约而同地说:”是你跌倒了。”“回复准确。”大家听了同桌的回复,捧腹大笑。这时候,同桌走到我的身旁,小声地跟我说:“怎么样,我一个人装傻,逗十几个人乐,有魅力吧?”哦,原来他早就猜测了不会有人入彀。嘲笑之余,真感谢同桌,让郁闷的光阴充溢愉快。我的同桌即是这样,情愿忠心真意的协助他人,情愿以百般风趣以至开玩笑驱走寂静,给-周围带来欢乐。跟他坐在一块,我也变得带人坦诚,也学会了用笑声来填终生活中的每个崎岖。
初二:銘記這時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