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,一个全身脏兮兮,衣袋鼓鼓,脑壳充溢了鬼办法的野孩子。毋庸说,他即是汤姆·索亚,那个马克·吐温笔下最驰名的主人公之一。
故事描写了汤姆·索亚,一个生动,健壮,满脑壳鬼办法的野孩子的童年生活。
书中人物之所以能胜利的重要在于马克·吐温,一个喜爱生机勃勃,自由自在生活的作者,在他笔下的人物,不管是汤姆·索亚或是哈克·费恩,依然是小人物吉姆,他们没有被习染上一点成尘世界的多愁善感,优哉游哉的在属于他们的天空下活动。
看了这部演义,我不由追念本人的童年,追念起本人曾经具有过那么纯洁的感觉,那么天真的懊丧,那么伪装老道却何足道哉的孩子话,和自感到了不得却受到大人议论的抽泣……忍不住在学习的勤苦吃力中泣不成声,扑哧一笑。因而,欢快当中,我深深会心到这部演义是想让我们回到童年的时候,而不是让我们进入时候不再、童年难返的惋惜当中。
我负责、小心肠在扉页上写下一句话:时候的激流中,我们总会长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