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我看了一篇对于美国作者马克。吐温写童子历险演义《汤姆。索亚历险记》,演义中的主人公―汤姆。索亚是一个有梦想有意向也有苦恼的男孩,他是一个机动生动又淘气的典范美国少年。他素性生动,特长扯谎,会搞无量无穷的开玩笑,但是又不乏正经,勇猛,仁慈的品行。演义的首要内容是:汤姆为了解脱平淡无奇的作业,假意的教条和呆滞的生活环境,他们作了各类浮夸来改观自己的环境;去坟场探险,他和哈克亲眼目击了一块凶杀案,在无辜者马上遭殃时,汤姆勇猛地站了出来,指证凶犯。厥后,凶犯逃了。学校里的老师构造学生去野炊,在一个岩穴里,汤姆和贝基忽然发觉了凶犯,尽管云云,可凶犯最后依然是被活活饿死了。汤姆跟他的朋友们成了本地了不得的豪杰。
当我看见“第二章”―无奈刷墙,战绩璀璨中的“汤姆一只手拎着一桶灰浆,另外一只手拿着一把长柄刷子。他环视栅栏,全部的愉快,马上云消雾散,心中充溢惆帐”时,想到:在往日外国的生活中,他们的生活真是困难,那些像汤姆那样大的孩子还要刷墙,干家务,才了解此刻我们的生活比他们要好非常多。尽管此刻改观怒放了,生活慢慢变好了,可在西部地域的人们依然是吃不到饭,就连每日三餐都不全,更别说那些孩子上学的事了。
当我看见“第九章”―坟地惨案,波特受过中的“忽然大夫猛地把敌手摔开,抓起威廉斯坟上那块重重的碑,一忽儿把波特推倒在地。与此同时,印第安。乔伺机把刀子一忽儿全捅进了大夫的胸膛”时,想到:往日的外国与华夏差不多,也是方便杀人,有时还拿杀人恶作剧。假如故事产生在当代,那么印第安。乔肯定会被判死刑,波特也是一样。我一想到“杀人”两字,马上就惊心动魄,这样穷凶极恶的事惟有不孝子才做得出来。
当我看见“第三十一章”―得而复失中的“这时候,不到二十码的地点,有只手,拿着烛炬,从石头后头出来了。汤姆大喝一声,那只手的主人―印第安。乔的体魄马上露了出来”时,我吓了一跳,心想:这样汤姆和贝基会不会被杀掉,可能是被杀后做成人肉包子?依然是他们给他领路出去,依然是。。。。。我畏惧极了,我实在是不敢再往下看了,然而激烈的猎奇心趋使我拿起了书。噢,还好,还好,是好的终局,印第安。乔感到是法官派人来捕他,被吓跑了。
这篇历险演义的终局是优美的:汤姆和哈克两人不料地发了横财,振动了圣比得堡这个穷乡僻壤的小村镇。最终,汤姆和哈克构造了一个队―海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