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好朋友的尽力推举下,我买了英文原版的《骄傲与成见》,花了几天的光阴勤奋的读完了。一见钟情!自然名着也不是毫无瑕渍的。在爱的同时我也萌发了非常多的归天。
先说说我发觉的优点吧。从作风上看,它有与众分别之处,这是毫无疑义的。大多半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,即便是《简*爱》和《咆哮山庄》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演义,也根底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解释,而《骄傲与成见》则显然地充溢了女性心思颜色,包含世界观及生活式样。这一点在写稿内容上得回最佳的知道:-如果是男作者,写稿的着作大多具备危险颜色(不过强弱的问题),而本书中,最冲动民心的一段也然而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(并且终局其实不凄惨),作家能想到的最卑劣的行经也不过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明诈骗;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即是母亲何如嫁女儿。这一系列的究竟,都表示了这本书的女性化,而这类书在那个时期自然少少,所以我觉得这是本书极大的胜利之处。
一部好的演义理当可以反应一个时期的面貌,就这一点而言,此书也表示得异常胜利。看了这本书,脑子中不难孕育其时欧洲女性社会的情况——全部女子都以嫁出去动作一种光荣,而不管嫁给谁,婚取成了妇女唯独的人生目标,真实的情感既罕见,又难于被明白,作家深入揭穿与议论的恰是这些。
谈到缺陷,我想与其余书作比拟:就运用谈话的能力而言,它不如《基督山伯爵》;就故事的坎坷充实性而言,它不迭《浊世才子》;就表示社会卖弄的高度而言,它不迭《高老翁》;就人物情绪刻画而言,它不迭《红与黑》。但毕竟这些毛病非常大程度上是由它要刻画的社会实际-决策的。
读完这本书,我想将它与《浊世才子》施行对照。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、情节进展上太一致了,就连人物也墨守成规:伊丽莎白对应斯丽人,达西对应瑞德,宾利对应维希利,简对应媚兰。前二者间关系由情感封冻到暖化,再到激烈;后二者的情感全始全终。唯独分别之处即是,《骄傲与成见》以平宁为后台,后者以斗争为后台。试想,让宾利处在浊世,他必定会与维希利一样坎坷。
在情感的剧烈搏斗与变化上,这是没办法比较的。《浊世才子》以斗争为后台,那么情感的辩论当然-简单表示,而这些是《骄傲与成见》没办法轻而易举到达的艺术成绩。对整场斗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,《浊世才子》也都表示的很胜利,因而这本书的境地也就由子息私交升华为对国家、对社会的深入摸索,这是《骄傲与成见》缺乏的东西。
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,《骄傲与成见》确实不如《浊世才子》。但这在深入摸索后确实不难发觉,也不难明白。奥斯丁动作女作者确有她对艺术领悟能力的控制性,这是可以宽恕的。所以于今我依然是深信,《骄傲与成见》确实有非常多过人之处,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驰名演义之一是有原因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