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想,我16年来的生命里究竟产生过啥可让我念念不忘的事,可让我坐在这边对着电脑屏幕,万古间发愣,万古间回顾?
6岁上学,阒然拿爸爸口袋里的钱在学校门前的小卖部买冰棍;
7岁转学,从一个不怎么样的小学转到另外一个更不怎么样的小学;
8岁,在学校顽耍弄伤了手;
9岁的夏季,和同桌高且瘦的男孩在家门前逮萤火虫;
10岁,和朋友决裂,由于一个橘子;
11岁,初次作文获奖,是学校内部的今年级的一场作文比赛,二等奖;
12岁,加入初中,军训时晒伤了颈部皮肤;
13岁,和朋友商定今世当代是最佳的伯仲;
14岁,爱最佳的伯仲,不帅,优点也不是非常多,皮肤白净,爱穿白色运动衣;
15岁,升上高中,离当初中时最爱的同学和朋友。哭得淅沥哗啦;
16岁,生活仍在接续……
接续,接续……
我的忘性不是很好,记取的,悠久不如忘却的多。记取了一些可有可无的小事,记取了一些本早就该忘却的东西,而那些我已经感到会悠久念念不忘的事,而今已不记得是啥了。
但是在这样一个不怎么平静不怎么非常的黄昏,我依然是要记载的。一场漠不相关的祭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