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“评书”的“庞然大物”
我在外面的英语班上结识了一位新的朋友,他有一口好口才,说起话来如滔滔江水没完没了,还一套一套的,就因为这,大家才会把他叫做是说评书的“庞然大物”。
在我的朋友中,口才最好的就数他了。他每天一到休息就哇啦哇啦地说了起来。还记得他第一次说评书是在布拉病毒爆发时。他大踏步地走上讲台,用板擦一拍桌子就开讲了:“话说这病毒是哪来的呢?是由什么组成的呢?你们都不知道吧,是由超级都市超级污染超级超路虎等等东西组成……”他的话没头没脑的,还乱七八糟地说个不停,我们大笑不止。有时候他也会给我们大家讲很多的鬼故事,鬼屋惊魂,逃离埃及等等。他讲得有声有色,我们听得也“毛骨悚然”!
我一直认为他太能说,而且都是“废话连篇”,可那一次我发现了他“话匣子”的新用途……
有一次,我们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了一个小孩,骑车摔倒了,腿被划伤了,看起来十分疼痛。他的家长正在给他上药,可小孩疼得直哭闹,都不能好好上药了。他看到了连忙跑过去,挤眉弄眼地说起了笑话。他一会儿瞪眼睛,一会儿撇嘴巴,一会儿又像猴子一样活蹦乱跳。小孩见他说得有趣,好像忘记了疼痛,天真地笑了起来。小孩的家长十分感谢“庞然大物”。可他没有说什么,而是继续不停地认真地给小孩讲笑话,直到药上好了为止,他才擦擦汗笑着跟他们说再见。
看来,他除了能说外还是一个十分热心的人!我十分敬佩,做他的朋友我应该像他那样,用自己的能力,去帮助别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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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评:小作者把一个能说会道却又十分热心的“庞然大物”描写得惟妙惟肖,不仅用先抑后扬的方法突出了人物特点,还能抓住一些细节体现人物品质。
第2篇作文
球迷
我的叔叔非常喜欢踢足球,而且已经入了迷。
他每天早晨起床的第一件事,就是捧起足球擦擦,放在脚下踢踢,然后再带着足球去运动。只要有一天不摸足球,他整个人都打不起精神来。
不管多晚只要电视中有球赛,他都会观看。一看到精彩的地方,他就会情不自禁地站起来,手舞足蹈地高呼:“好球!”也因此,常常惹来奶奶的抱怨。可是他从来不理睬,仍然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中的足球赛。他可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“大球迷”!
有一次,我和叔叔约好了一起去游乐场玩。一大早,我兴高采烈地来到了游乐场大门口等叔叔。可是,等了好久都没见到叔叔的踪影。我的腿站得又酸又麻,肚子也饿得咕咕叫。我生气极了,怒气冲冲地去找叔叔“算账”。没想到,他正在专心致志地踢足球。我的气更大了。于是,我跑到他身旁大声喊道:“叔叔,你怎么又忘了我们的约会?”叔叔一边传着球,一边漫不经心地说:“不是九点吗?还早呢!”我委屈地说道:“都已将十二点了,我等了您足足三个小时。”“啊!不是吧?你怎么不早说?”我心想:叔叔终于想到我了,我一定不能轻易原谅他!下一秒,只见叔叔抱起足球飞快地奔向家门。“叔叔,你去哪?”我大惊,连忙问道。“十二点十分有巴西对阿根廷的球赛,我得赶快回去!”……望着叔叔远去的身影,我只能无奈地叹气。
这就是我的“球迷”叔叔。我希望他能永远快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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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评:小作者笔下的叔叔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“大球迷”。人物形象鲜明,事例典型。能够抓住叔叔的动作细节、神态细节、语言细节等进行描写,突出了人物特点。首尾呼应,结构严谨。
第3篇作文
酸酸甜甜就是我
我,有点平凡,但绝不平庸;有点伤感,但绝不叹息;只是有那么一点叛逆和幻想,但绝不随流而行。爱感慨,爱一切美丽与平凡。
我是一个漂亮的女孩。留着黑亮亮的长发,头顶扎了两个小辫,再盘起来,这就是我的“标志”——小哪吒!水汪汪的眼睛又大又圆,像一对亮晶晶的大玻璃球。能说会道的嘴巴红红的,最惹人爱啦!我一笑,露出甜甜的小酒窝。
我是一个爱好广泛的女孩。画风景画是我最大的乐趣。刚开始学,困难马上就来了,“哎呀,好难呀!”“那么难呀!”……我一看,呀!真难!我的手开始发抖。画完了一看,人脸像一个大鸡蛋,本来想画圆嘴的,却画成了长方形。后来,在老师的鼓励下,我掌握了画画的技巧,越来越喜欢画画了。
我是一个问题女孩,边写边画是我最大的特点。每天在学校写作业也不忘画画,有时候甚至边写作业边画画,为了这件事,爸妈没少批评我,可我总是左耳进右耳出,依然我行我素。妈妈每次看见我画画,都气得直摇头,谁叫我是她的心肝呢。随着年龄的增长,我也知道这样不好,我会慢慢改掉这个坏毛病的。
蓝是天的颜色,红是火的象征。我不学大海学蓝的天,我不学晚霞模仿火的红。同学们,酸酸甜甜就是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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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评:小作者在作文结构安排上很有创意,俊俏的外貌给大家留下深刻的印象,生动的语言描述了学画画的经历,使读者认识了一位活泼开朗、有个性的小女孩!